互聯(lián)網 俠名 汽車4S店管理 2013-10-22
技術管理制度 一、中心技術部是技術管理職能部門,其職責有: (一) 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政府及部門頒布的有關技術標準化工作的法規(guī)、標準。 (二) 組織編制和修訂中心技術發(fā)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 組織制定中心技術管理及其各崗位責任的規(guī)章、標準,并組織實施。 (四) 及時向中心提出設備更新、改造、新置的資金使用計劃,適時改造和增加設備,確保高效生產。定期檢驗設備儀器技術狀況、適時提出維修報廢報告。 (五) 根據本中心生產實際需要,制定并及時修訂牛產工藝規(guī)程。及其管理規(guī)章和工藝文件。 (六) 負責組織中心的工藝紀律教育,使員工使用設備儀器工具的技術得到適時的提高; (七)及時推廣觀代維修技術及具管理方法,促進中心在運用技術、上藝和材料方面不斷發(fā)展,持續(xù)保持技術領先地位。 (八) 負責收集整理、運用、保管中心技術信息資料,包括技術資料檔案、設備儀器檔案的建立、運用和保管。 二、非技術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便出入技術部。 三、中心的儀器、設備、資料全部登記、造冊、建檔。 四、重要的或貴重的儀器、設備一律定專人使用、專人保管,凡公用儀器設備需借用時,由班組長以上人員到技術部辦理借用手續(xù)后方町借出使用。 五、重要儀器設備一律不外借,本中心人員如工作需要攜帶外出工作必須經生產部或技術部主任批準。 六、借用儀器、設備用完后,應盡早歸還。歸還時,應由技術部人員予以驗收,如有損壞,借用者應予賠償,并說明損壞原因。 七、中心技術資料,不準外借;中心技術人員或相關工作人員可在技術資料室查閱。但必須愛護資料,損壞資料的要照價賠償,故意破壞的要受到行政經濟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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