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日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6-3-30
近日,茂名市交警部門在整治違法摩托車行動中,查處一批電動助力車。交警部門提醒:市民在購買電動自行車和汽油機助力車時要慎重,否則既不能入戶,又要受到查處,將得不償失。 近年來,茂名市街頭出現了一種號稱為“助力車”的電動自行車,其速度(Tempo)可與摩托車相媲美。對于這種車輛,銷售商家的宣傳是:“屬非機動車,不用辦理入戶、不用上牌、不用交養(yǎng)路費”,為此,吸引了眾多市民購買。據公安交警部門在最近組織的檢查中發(fā)現,這種車輛絕大多數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助力車,大部分車輛已屬機動車管理范圍。 據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說,根據我國《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動力、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的特種自行車。國家對這種電動自行車規(guī)定了4項嚴格的技術標準,即:設計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小時;整車重量不超過40千克;電機額定連續(xù)輸出功率不大于240W;具有良好的腳踏功能。符合上述標準的是電動自行車,屬非機動車。而我市公安交警部門查獲的電動車中,絕大部分是沒有腳踏騎行功能,設計時速超過20公里/小時的,酷似女裝摩托車的電動車,應屬機動車。 同時,在檢查過程中還發(fā)現一些標注著“48CC”、最高車速在60公里以上,以汽油機為動力的所謂“助力車”。根據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發(fā)布的《汽油機助力自行車標準》中規(guī)定,這種沒有腳踏功能的燃油助力車,不是非機動車,應屬輕便摩托車或摩托車,按機動車管理。為此,交警部門提醒市民在購買電動自行車和汽油機助力車時要慎重,購買前最好先到交警部門咨詢一下該產品是否在國家公布的產品目錄之列,否則既不能入戶,又要受到查處,將得不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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